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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第1号公告:中央部门单位2025年度预算执行等情况审计结果》截图
消息综合自审计署官网、人民日报、中国记协等相关渠道
近期,审计署公布了《中央部门单位2025年度预算执行等情况审计结果》。这份文件指出,经查,18家文化出版单位存在违反新闻宣传等相关管理规定的行为,合计谋取利润3.84亿元。其中,全国妇联旗下的中国妇女报社(全国妇联网络信息传播中心)被查实违规进行有偿新闻报道,因而获得收入91.45万元。
值得关注的是,审计署正式发布审计结果前的一个月,中国妇女报曾公开发布《中国妇女报社会责任报告(2025年度)》,在报告里明确表示,该报严格恪守新闻职业准则,紧遵《中国新闻工作者职业道德准则》,为零偿新闻划清界限,并强调全年没有采编人员出现违规违纪情形。
6月23日,审计署官方网站发布了《2026年第1号公告:中央部门单位2025年度预算执行等情况审计结果》。公告显示,审计署在2025年9月至2026年1月期间,对39个部门及其下辖的229家单位进行了重点审查,这些单位收到的财政预算拨款总额为6205.88亿元,同时监控了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及使用的情况。审计结果揭示出各类问题金额达170.01亿元,其中43.58亿元属于部门本级(占总问题金额的25.63%),126.43亿元涉及所属单位(占74.37%)。审计指出,中央部门的违规问题正逐渐向下级单位转移和渗透,这一现象依然相当普遍。
审计过程中发现,18家文化出版单位中有违规行为,涉及违反新闻宣传等规定,总计非法获利3.84亿元。《审计结果》文档详细列出了39项审计中发现的主要问题。中国妇女报社的违规行为在网络上引起了广泛讨论。
审计显示,从2024年至2025年,中国妇女报社存在违规开展有偿新闻报道的行为,获取了91.45万元的收入,其中2025年获取了31万元。同时,至2025年末,全国妇联的婚姻与家庭杂志社在期刊管理上存在疏漏,编审、校对、发行等关键环节的控制权实际上旁落至两家合作企业手中,使得刊号被变相出售,合作企业借此非法收取版面费共1011.87万元。
在中国妇女报于审计署发布《审计结果》前约一个月,即发布了《中国妇女报社会责任报告(2025年度)》,报告内容提到,该报恪守新闻操守,符合《中国新闻工作者职业道德准则》,明确表示坚决拒绝有偿新闻,不受虚假报道及“三俗”内容的影响,致力于通过严格的自律标准与纪律,维护新闻舆论的道德防线和职业底线。报告强调,全年内没有采编人员有违规违纪行为。
此外,《中国妇女报社会责任报告(2024年度)》于2025年5月30日发布,其中也做了相似的声明,该报在报告里说全年没有出现新闻采编违规违纪的情况。
公开资料显示,中国妇女报社是由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主管和主办的一家机关报,也是中央级的主要新闻媒体,主要负责出版《中国妇女报》并运营相关的新媒体平台。截至目前,中国妇女报社尚未发布针对本次有偿新闻审计问题的单独公开致歉或整改公告。
有偿新闻报道这种现象自20世纪80年代出现,90年代开始变得尤为泛滥。早在1997年,中宣部联合四个部门就推出了《关于禁止有偿新闻的若干规定》,规定中明确要求新闻报道和广告要严格区分开来,新闻不得收取任何费用,也不得利用新闻报道为企业或产品进行宣传。新闻报道和赞助活动也必须严格分开,不可以利用采访与发表新闻报道来拉取赞助。这一系列规定为媒体的“盈利模式”设定了政策“红线”。
此外,相关的法律法规也为媒体的经营活动设定了法律底线。《报纸出版管理规定》第39条中明确表示,报纸出版机构不得刊登任何形式的有偿新闻;机构及其工作人员不得通过新闻报道形式谋取不正当利益,也不得收受贿赂或接受好处。广告必须明显标注“广告”字样,严禁使用新闻形式包装广告软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