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个月大的孩子刚去托育园,第一日就遇到了虐待。前些时日,居住在上海的郭女士向媒体《都市现场》控诉,她那个16个月大的孩子,走入闵行颛桥长春藤托育园接受学习的那一天,竟遭受到了老师长达29分钟的虐待举动。

据郭女士向都市现场记者透露,5月18日当天,当时间来到11:50至12:20之间,孩子因为还不适应午睡时间而哭泣不止,因此遭到了老师强行摁住。孩子进行反抗,头部多次在床栏上磕碰,导致额头和后脑勺都留下了明显伤痕。等到第二天,郭女士发现孩子的情况不对劲,便要求查看那天的监控录像。

“确切地说,我是5月20号去查看的监控,看了之后马上就决定报警处理。”郭女士对记者说道,“从11点50分开始,我的孩子就一直在哭闹,老师把他的双手举过了头顶,而且非常用力地把他按在床上,甚至把他的腿也压住。孩子想要挣扎着站起来,当头抬起来的时候,因为被按得太紧,重重地磕在了床栏上,伤就是这么出现的。”郭女士非常伤心地向记者讲述了孩子当时所承受的折磨。

(图片由当事人提供)

郭女士表示,整个过程中,孩子一直在不断地挣扎,但那位老师却没有停止动作,一直持续控制孩子长达29分钟。

事后,托育园方面派出了两位老师到郭女士家中进行道歉,但那位涉及虐待的老师却始终没有现身。“园方解释说,那位老师是处于实习期的新来的,没什么耐心。我坚持要求涉事老师本人亲自来道歉,但是始终没见到人来。”郭女士提到,她现在的态度是公事公办,不希望再有任何其他孩子要经历自己孩子所遭遇的那些苦楚。

事发后,郭女士立刻报警处理。警方在到场核查了监控录像之后,于2026年6月5日对那位教师陈某某依照法律作出了行政处罚的决定。

记者通过郭女士提供的、由上海市公安局闵行分局所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上看到,警方在查明后指出,陈某某在位于闵行区颛卫路189号的常春藤托育园内,实施了虐待被看护人的违法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三条第二项、第二十一条及第二十条第五项的相关规定,公安机关最后决定对陈某某处以警告这样的行政处罚。

(图片由当事人提供)

郭女士告诉记者,自那之后,孩子变得非常容易哭闹,对他人也极为依赖,心理上受到了明显的伤害,而托育园方面在整个事件中,并没有主动来进行沟通致歉,更没有商谈赔偿事宜。

7 月15日,都市现场记者联系到了涉事的常春藤托育园,工作人员表示园区在6月底已经关闭,对于其他的细节问题则表示不方便回应;而辖区派出所则表示,案件的相关结果已经反馈给了当事人。

目前,郭女士已经向闵行区法院提出了民事诉讼,正在等待案件能够立案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