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拒绝追求,41岁男子韦某某对兰晴(化名)连捅数十刀,还泼了硫酸,随后又用菜刀砍了她好几下。事后,韦某某被判了死刑。这起案件被媒体报道后,曾引发广泛讨论。
2026年7月20日,澎湃新闻从受害人兰晴处得知,她已收到佛山中院的通知,韦某某近日被执行了死刑。
兰晴说,这件事让她终身残疾,再也干不了活,一生都被毁了。如今韦某某被处决,是罪有应得,这能给她和家人带来一点安慰。
澎湃新闻此前报道,1991年出生的兰晴是广西人,之前在佛山南庄一家瓷砖店上班。她和韦某某的相识,是因为一次顺风车。2022年,兰晴和表姐从老家开车去广东佛山,接了一单顺风车,乘客正是韦某某。韦某某得知兰晴单身,就想追求她。
兰晴表示,她和韦某某没什么交集,也没有经济上的往来。她多次明确拒绝韦某某的追求,但韦某某“死缠滥打”,一直骚扰她。案发前,她曾多次报警求助,但没能阻止悲剧发生。
2023年2月3日,兰晴因受不了韦某某反复纠缠报了警。同月15日15时许,韦某某随身藏着事先准备好的尖刀和硫酸,到佛山市南庄镇某陶瓷公司找兰晴。兰晴因韦某某纠缠再次报警,警察到场处理,韦某某当时表示配合,但在警察离开后仍逗留现场。
同日16时许,韦某某进入兰晴所在公司的一层展厅,拿尖刀朝兰晴头面部、胸腹部等部位捅了数十刀。被兰晴同事合力赶出展厅后,他又折返回来,把硫酸泼向兰晴的面部等部位。同事再次将韦某某赶出展厅并关上玻璃门。韦某某随后到附近的餐饮店厨房拿了两把菜刀返回展厅门口,砸坏玻璃门闯入,不顾阻拦继续用菜刀朝兰晴身上砍了数刀,直到被兰晴的同事等人制止才停手。
经过全力抢救,兰晴保住了命,但治疗了一个多月才苏醒。后来鉴定显示,兰晴的损伤程度属重伤二级。
2024年3月,佛山中院对韦某某故意杀人一案作出一审判决。法院审理认为,韦某某已着手实施犯罪,因意志以外的原因未能得逞,属犯罪未遂。他仅因追求被害人未果,就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虽未造成被害人死亡,但鉴于其在公共场所不顾现场群众阻止,先持尖刀捅刺,又泼洒硫酸,再用菜刀砍击,手段特别残忍,后果特别严重,主观恶性、人身危险性和社会危害性极大,依法应予严惩。
佛山中院表示,韦某某虽有犯罪未遂、坦白及赔偿被害人部分损失等情节,但不足以对其从轻处罚,对辩护人提出请求从轻处罚的相关意见均不予采纳。经法院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判韦某某犯故意杀人罪,处死刑。
韦某某提起上诉。2024年9月,广东省高院作出二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目前,兰晴已回广西老家,并在社交平台注册了账号。兰晴说,现在她生活无法自理,日子过得很艰难。她想继续做康复治疗,但实在承担不起费用,希望能得到外界的关注和帮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