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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北京市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以及《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本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有关要求,进一步健全西城区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体系,推动非遗项目的保护、传承与活化利用,我区将启动第七批西城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申报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申报条件

(一)项目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中关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界定;

(二)内容契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有助于增进中华民族文化认同,巩固国家统一与民族团结,助力社会和谐与可持续发展;

(三)承载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基因,具备突出的历史、文学、艺术或科学价值;

(四)彰显文化多样性与中华儿女的创造精神;

(五)具有鲜明的北京地域特征,在西城区乃至全市范围内具有显著影响;

(六)项目须在一定群体或地域内持续传承,历史逾百年,传承脉络清晰,历经三代及以上,具备可追溯的传承谱系;

(七)申报单位须在西城区注册,主要传承人实际在西城区开展传承与保护工作。

申报流程

(一)报名阶段。即日起至7月31日,项目申报单位通过指定邮箱 xchsy2026@163.com 提交报名表(见附件1);

(二)培训环节。报名结束后,根据后续通知,参加由西城区文化和旅游局组织的专题培训;

(三)材料递交。9月21日前,按规范提交项目申报书、论证报告及辅助材料(见附件2至附件4)。

逾期未提交的材料将不予受理,视作自动放弃申报资格,且所有材料不退,请申报单位自行留存备份。

申报材料要求

(一)报名表。须填写项目名称、类别、申报单位概况、核心内容等基本信息(详见附件1);

(二)项目申报书。包含项目简介、基本信息、申报单位情况、保护规划、授权书等(详见附件2);

(三)论证报告。须涵盖项目历史源流、传承谱系、内容构成、保护价值、当前存续状态、保护方案等(详见附件3);

(四)辅助材料。可附图像、音视频等资料,用以支撑申报项目的展示与说明(详见附件4)。

工作规范

申报单位须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与有效性负责,承担由此引发的全部责任,包括但不限于知识产权争议。如发现材料存在伪造、虚构等情形,申报单位将被取消资格,且不再接受其后续申报。

附件1:第七批西城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报名表

附件2:第七批西城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申报书

附件3:第七批西城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论证报告模板

附件4:第七批西城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辅助材料要求

附件1至附件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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