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某某最终考入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本科,随后在该校继续攻读硕士及博士学位并顺利毕业。2019年博士毕业后,他被引进至江苏师范大学生命科学学院任教,至今仍在岗。

7月24日,江苏师范大学生命科学学院向媒体证实,关于宋某某利用伪造的学籍户籍材料参加异地高考的举报属实。此前在2021年12月,该校党委已给予宋某某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同时降低其绩效工资,并取消第五轮岗位晋升资格。

根据陕西省教育厅于2024年12月出具的处理意见书显示:渭南市教育考试中心经调查确认,瑞泉中学并无宋某某在校就读记录及学习轨迹,该生在瑞泉中学无实际就读经历和学籍。据此认定,考生宋某某在2008年高考中存在学籍资料弄虚作假行为。“据此我厅要求西北农林科技大学严格按照教育部令第36号规定撤销宋某某本科学历。”

目前,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已撤销宋某某的本科学历,学信网同步将其学历状态更新为“已撤销”。

对此,举报人提出质疑:既然本科学历已被取消,后续获得的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是否依然有效?存在高考作弊行为的人员,是否还具备教书育人的资格?

7月24日,江苏师范大学生命科学学院工作人员回应称,学校在2024年3月接到宋某某学历被撤销的相关举报后,立即发函请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协助核查学历学位情况。核查结果显示,该校取消了宋某某的本科学位,但其硕士、博士学位予以保留。工作人员强调,“目前宋某某仍在学校任教,为副教授”。

来源:澎湃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