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严管内幕交易,也是维护广大中小投资者利益。图/新华社

7月27日,《关于修改〈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决定》正式落地。这份由最高法与最高检联合发布的文件,标志着针对内幕交易及泄露内幕信息行为的司法解释迎来了14年来的首次系统性修订。这绝非一次简单的技术性修补,而是中国资本市场治理逻辑发生深刻转变的信号。在近期A股市场剧烈震荡的语境下,新规向社会明确传递了国家层面净化市场生态、打击信息套利的强硬态度。特别是监管防线的前移——即便是在“口头吹风”阶段向特定人员透露消息并引发内幕交易、收割散户,也将面临刑责追究。这一变化,无疑给中小投资者吃下了一颗定心丸。

回顾历史,现行司法解释制定于2012年。彼时,我国资本市场的内幕交易行为尚处粗放期,监管技术在当时存在局限,加之证券法尚未完成修订,期货和衍生品法更是未曾问世。考虑到立法平衡以及避免过度束缚正常经济活动的初衷,立法层基于当时的国情,采取了相对审慎的标准出台该解释。

如今形势已变。一方面,随着资本市场日益成熟繁荣,不法分子的作案手段迭代迅速,内幕交易犯罪呈现出新特征,旧有的司法解释显得力不从心;另一方面,相关上位法已完成系统性大修,行政监管工具箱也愈发丰富。两高的刑事司法解释因此获得了更坚实的法律授权与配套支撑。在资本市场深化法治建设的大背景下,全方位升级的新规应运而生。

此次修订的首要突破,在于堵住了控股股东、实控人利用时间差进行操作的漏洞,将内幕信息的敏感期起点大幅提前。过去,司法实践中认定内幕信息形成时点,往往要求重大事项已进入实质操作阶段且实现可能性极大。而新规将这一节点前移至“口头吹风”阶段,即当相关人员透露“初步意向”或据此进行初步意向交易时,即可纳入监管视野。此举强化了对内幕信息源头的精准打击与源头治理。

此外,新规还进一步收紧了“合法交易”的抗辩空间,使得违法者试图通过各种理由脱罪变得更为困难。法治体系的协同升级,实现了与证券法及期货和衍生品法的无缝对接,并在最大程度上对齐了公安刑事立案的追诉标准。这种刑事司法标准与行政监管、上位法立法的有效衔接与体系化统一,消除了法律适用中的模糊地带,为主管机关依法从严惩治证券期货犯罪提供了更有力的法律武器。

严查内幕交易是法治进程的必然要求。在当前全力活跃资本市场、提振投资者信心的关键节点,两高选择在此时重磅更新司法解释,并在极短时间内(次工作日)付诸实施,释放的信号远超法律范畴本身。这不仅震慑了不法之徒,更为广大中小投资者注入了信心与呵护,对于重塑市场信任、优化资本市场中长期生态具有现实意义。

内幕交易治理,本质上是治理资本市场中的信息特权阶层,这也是实现市场真正公平的必由之路。随着市场规模扩大,如何维系投资者长期持股的信心成为核心议题。A股若要从融资市场转型为投资市场,要摆脱“牛短熊长”的困境,就必须补齐诚信短板,拆除信息特权的围墙,让投资者确信这是一个公平的市场。

严打内幕交易,并非仅仅为了惩治非法牟利,更是为了保护价值发现机制。只有当投资者相信能够凭自身的能力获得收益时,他们才敢于进行长线投资;反之,投机心态便会滋生。一个市场的真正成熟,不仅取决于上市公司的数量,更在于普通投资者是否相信自己与大股东站在同一条信息起跑线上。此次新规的施行,无疑为普通投资者增添了更多底气。

编辑 / 何睿

校对 / 杨许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