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5月29日下午1点刚过,江苏盐城响水县的高三学子张俊豪,在骑电动车去学校的路上,被后方开车的王某桂撞倒。

这位满心向往军校、年仅20岁的少年,命运在高考前夕急转直下,遭受重创。经过长达14个月的脑死亡状态折磨,他最终在2025年7月29日撒手人寰。

据中国新闻周刊了解,涉事双方本是多年邻居。此前的庭审记录显示,王某桂声称自己在两家的纠葛中受了委屈,积怨已久。事发当天迎面碰上被害人,他觉得报复的时机已到,随即动手。

今年1月,法院一审判处王某桂死刑,对方随后提起上诉。张俊豪的母亲张女士向本刊透露,近日法院已电话通知家属二审结果: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目前判决生效,法院正启动向最高法申请死刑复核的程序。

针对王某桂辩称“受欺负”的说法,公诉人在庭上予以有力驳斥。张女士表示,她和丈夫常年在外务工,孩子由爷爷奶奶抚养长大。两家老人虽因宅基地界限及生活琐事偶有摩擦,“但几十年的老邻居,谈不上什么深仇大恨”。

监控证据显示,王某桂驾车接近时,时速约50公里。而在撞击瞬间,车速飙升至95公里左右。

“我儿子骑的是电动车,对方开轿车。他前后追了三次,我儿子也躲了三次,但他最后还是没放过孩子。”张女士回忆道。

“法律给了应有的惩罚,可对我们家来说,根本称不上胜利。”张女士在接受采访时感慨万千,养育孩子整整20年,“怎么可能释怀”。

“平日里看见别家活泼的年轻孩子,我总忍不住多看两眼,心里会想,要是这是我的孩子多好,要是张俊豪还在多好。”张女士说,直到一审判决后,家属才决定火化遗体。得知二审结果那天,恰逢张俊豪离世一周年忌日,全家人来到墓前,将消息告诉了逝者。

关于本案民事赔偿部分,目前暂无新进展。此前庭审中,王某桂曾表态愿意尽力赔偿。

张女士介绍,一审判定王某桂赔偿各项损失23万余元。进入执行程序后,法院查明王某桂名下仅有几间瓦房,银行卡余额仅两三千元。截至目前,这笔赔偿款没有任何执行款项到账。

记者:陈威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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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刘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