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贷款业务明示综合融资成本规定》定于8月1日正式施行。这一规则覆盖了银行、消费金融公司及各类线上平台,凡开展个人贷款业务的机构,均须向借款人出示综合融资成本明示表。在已公示的成本项目之外,放贷方及其合作方严禁收取任何额外的关联息费。

新规还要求,放贷机构必须在明示表中作出书面承诺:除已列明的费用外,绝不加收其他与贷款有关的款项。

针对该规定,市面上出现了一些误读。诸如“8月起全面禁止借新还旧”,或认为“新规实施后贷款审批难度加大”等说法,均与事实不符。此次规范的核心在于息费披露的透明度,并未触动贷款规模及申请门槛。只要借款人具备真实需求且资质合规,获批情况不会受到新规影响。

在此提醒广大用户,借贷务必基于自身还款能力与实际需要,坚决杜绝“以贷养贷”或多头借贷行为,避免陷入过度负债的困境,这才是保护自身权益的正道。

新规的落地有助于消除普通借款人的信息不对称,通过强制透明化来遏制隐性收费和不合理加价。借不借、值不值,借款人自己便能一目了然。明码标价本是商业常识,让贷款成本公开透明,既守住了百姓的钱袋子,也有助于推动行业走向稳健与健康。

来源:央视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