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日,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发布的2025年度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受托运营年度报告揭开了地方养老基金的投资成绩单:全年投资收益额达到1420.71亿元,投资收益率录得5.76%。在这笔收益中,已实现收益额为1128.22亿元(对应已实现收益率4.71%),交易性资产公允价值变动贡献了292.49亿元。

回溯自2016年12月启动受托运营以来,地方养老基金累计斩获投资收益5544.30亿元,年均投资收益率稳定在5.14%,这一数字比年均保底收益率2.63%高出约2.51个百分点。与此同时,风险基金于2023年正式独立开展投资运营,2025年实现投资收益2.47亿元,收益率2.05%;其累计投资收益额已达7.27亿元,年均投资收益率维持在2.64%。

截至2025年末,养老基金资产总额攀升至35206.99亿元。负债总额为5388.38亿元,主要由投资运营产生的短期负债及待返还委托省份的到期结算本息资金构成。权益总额则为29818.61亿元,其中直接投资规模达8381.10亿元,占基金权益总额的28.11%;委托投资规模为21437.51亿元,占比71.89%。

细分结构显示,地方养老基金资产总额35046.61亿元,负债5360.77亿元,权益29685.84亿元;风险基金资产总额165.13亿元,负债32.36亿元,权益132.77亿元。

在委托资金流动方面,2025年地方养老基金拨入资金共计5306.27亿元。资金来源包括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3705.26亿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1601.02亿元,以及因委托资金到期结算收益而继续参与委托的192.18亿元,三者合计新增委托本金5498.46亿元。同年,受委托资金到期影响,调回本金163.21亿元,致使委托本金余额净增5335.25亿元。具体来看,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增加3606.91亿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增加1728.34亿元。

截至2025年末,地方养老基金委托本金余额总计27012.59亿元。其中,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余额为17426.22亿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余额为9586.37亿元。

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由地方养老基金和风险基金两部分构成。依据《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投资管理办法》(国发〔2015〕48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将部分结余的企业职工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及其投资收益,委托社保基金会管理,形成地方养老基金。对此,社保基金会实行单独管理、集中运营与独立核算。风险基金则是在委托期满且超额收益按比例计提后形成的专项资金,旨在弥补地方养老基金实际投资收益可能低于承诺保底收益时的差额。针对该部分资金,社保基金会采取统一管理与独立运营相结合的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