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梅姨案”有了新动静。
8月5日晚间,被拐儿童钟彬向南方+记者透露,他已收到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检察院发出的《被害人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文书显示,“谢家梅拐卖儿童案”已于7月31日正式移送审查起诉。这意味着,潜逃二十多年、代号“梅姨”的人贩子真名——谢家梅,首次通过官方文件得到了确认。
这起案件牵扯到2003年9月至2005年12月期间,在广州增城、惠州博罗等地失踪的9名儿童。主犯张维平、周容平已在2023年4月被执行死刑。随着案件进入审查起诉环节,南方+记者就定罪量刑、追诉时效以及受害方权益等核心问题,采访了此前代理该案的河南泽槿律师事务所主任付建律师。
南方+:谢家梅的真名此前一直是个谜,现在通过检察院告知书曝光,这是否意味着侦查阶段掌握了新证据?真名的确认对定罪量刑有何实质帮助?
付建:这份司法文书确认了谢家梅的真实姓名,连同她的出生年月、曾用名、现居地及过往活动轨迹等信息可能都已核实清楚。真名的确定,对于后续的定罪和量刑都具有实质性意义。
南方+:案件已移送检方,您认为检方会以什么罪名提起公诉?她能否被认定为“拐卖儿童集团犯罪的首要分子”?
付建:我倾向于认为会以拐卖儿童罪定罪量刑。但她大概率不是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要认定为首要分子,前提必须是存在一个犯罪集团,且其在该集团中起组织、领导作用。结合此前披露的信息,梅姨与张维平、周容平等人之间,似乎缺乏形成犯罪集团的共同意思联络,也不具备集团应有的组织性和稳定性。因此,本案首先不构成犯罪集团,她也自然谈不上首要分子。不过,她在其中扮演了重要角色,且多次参与,既有查实的情况,也可能还有未被查实的部分。
南方+:张维平、周容平已被执行死刑,作为中间人的梅姨在共同犯罪中的地位如何界定?她是否有以从犯身份争取轻判的空间?
付建:我个人看法是,他们之间可能并不构成整体上的共同犯罪。共同犯罪需要具备共同的意思联络和稳定的团伙分工,例如梅姨指挥张维平、周容平,有人负责偷抢,有人负责运输,有人负责贩卖,还有人负责收款,这样才能形成共犯关系。
这几人更像是一种松散的合作模式:张维平、周容平实施偷抢行为后,梅姨负责寻找买家充当中间人。这种模式通常不认定为整体共同犯罪。当然,不排除在个别案件中构成共犯,比如在某一具体案例中,若梅姨事前指使张维平去偷孩子并自行负责贩卖,那么这一单交易可能构成共犯。总体而言,不会将其认定为整体共同犯罪,其在共同犯罪中的地位需结合具体案件具体分析。
南方+:案件跨度长达二十余年,是否存在追诉时效方面的争议?基于目前案情,您预判的量刑范围大致是多少?
付建:不存在追诉时效争议。根据法律规定,此案一直在报案和侦查过程中。假如当时未发现且无人报案,超过20年后才启动程序,那才涉及追诉时效问题——届时需由检察院逐级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批准才能启动追诉。但本案一直处于追诉状态,因此不受时效限制。
关于量刑,我认为判处死刑的可能性极大。参考张维平、周容平已被执行死刑的先例,无论梅姨是否与二人构成共同犯罪,她自身涉案人员众多、手段暴力、社会影响极其恶劣、后果严重,这些情节均指向重判。
南方+:舆论关注点之一是梅姨年龄可能已超过75岁。另外,按规定,公安机关侦办后认为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应向市级人民检察院移送审查起诉,但有媒体发现此案在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检察院办理。这些因素是否会影响死刑判决?
付建:依据刑事诉讼法,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或死刑的一审案件,必须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基层法院若受理此类案件,应移送中院审判。检察院的审查起诉仅是审判的前置程序,后续必然移送中院审理,这不会影响死刑的依法适用。
如果梅姨归案后,在审查起诉或一、二审阶段年满75周岁,依刑法规定不适用死刑。但若她在中转儿童过程中存在暴力致人死亡的行为,属于特别残忍手段致人死亡的情节,仍可能被判处死刑。
南方+:9名被拐儿童家庭表示将出庭作证,在审查起诉阶段,受害方能行使哪些权利?刑事附带民事赔偿方面可能会有何种诉求?
付建:这里需要纠正一个概念——被拐儿童家庭不可能“出庭作证”。法律上他们是受害人,而非证人。证人与受害人有明显区别:证人是能证明案件事实的人,比如目睹了偷抢孩子的过程;而被拐儿童及其家属本身就是受害方,身份固定。
他们不能以证人身份出庭,但可以行使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权利,委托律师以受害人身份参与案件。受害人可以选择提起附带民事赔偿,也可以放弃,但其受害人身份不变,这一点始终不会改变。
南方+:公众最关心的是,梅姨落网后是否会供出张维平案之外的其他被拐儿童线索?她到底经手了多少孩子?
付建:坦白说,她经手的儿童数量应该不少,关键在于她是否如实交代。当年涉案人员多用化名,许多人已不知情,以当时的侦查手段很难全部查清。
她落网的实质意义主要体现在三方面:第一,有助于查清张维平、周容平等其他案犯的犯罪线索;第二,若她如实供述,可为警方提供其他被拐儿童的线索;第三,可能牵出其他在逃的人贩子。警方会依据其口供,对其他潜在案件进行立案。但说实话,像梅姨这样逃匿多年未被抓获的人贩子,想从其口中获取有效线索难度很大。她经历复杂,不会轻易开口。不过,她的落网和受审,对于促使其他被拐儿童早日回家、给失子家庭带来希望,无疑是一个振奋人心的好消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