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AI短剧《被裁掉的女孩》播放量突破2亿,虚拟人女主角方桃子因此走红。她在社交媒体上迅速积累粉丝,并正式开启广告商单业务,其代言报价甚至高过部分真人网红。

这一现象随之引发诸多疑问:AI艺人的代言费为何居高不下?他们能否对产品质量负责?背后的法律风险又该由谁承担?

(一)

方桃子的爆红,标志着AI艺人运营逻辑发生关键转变。

过去的虚拟角色多依附于剧情存在,而方桃子拥有完整的商业闭环,运作模式与真人网红无异。在剧情中,她是独自在大城市打拼的追梦女孩;镜头外,她具备完整的故事线与人设,会分享自制早餐、打网球等生活日常。

更核心的是,方桃子属于高度可控的版权IP,对广告主而言是稳健的品牌资产,这构成了其高价报价的基础。

此外,AI角色能实现24小时高效内容生产,形象风格可灵活适配各类品牌需求,支持长期迭代与永久复用。无论是单次广告投放还是长期数字代言,这种长效商业价值是真人难以比拟的。

(二)

零塌房风险的背后,隐藏着复杂的法律隐患。

首先,现行《广告法》将广告代言人限定为“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AI艺人处于制度缝隙中——既非人类,也非法人或组织。主体资格模糊导致责任链条断裂:AI艺人可以出镜推荐,却无需承担法律责任。

《广告法》第二十八条规定,虚构使用商品或接受服务的效果属虚假广告。真人代言常面临是否真正使用产品的质疑,但至少真人具备实际体验的可能性。对于AI艺人,“亲身体验”无从谈起。以方桃子代言的美瞳为例,该产品在我国属第三类医疗器械,佩戴舒适度与安全性直接关乎消费者健康。此类依赖真实体验的商品,广告中的“使用感受”是购买决策的关键,绝不可能由无真实体验的虚拟角色模拟得出。

其次,行业“限薪令”难以覆盖AI艺人,造成监管真空。近年来,监管部门对影视演艺界持续实施“限薪令”,规范真人演员片酬。但AI艺人既非自然人,也非行业协会会员,导致真人演员片酬有上限约束,而AI艺人报价却不受限制。

再者,个税征管因收入性质界定难题,存在逃漏税空间。AI艺人代言收入可能涉及劳务报酬、经营所得、特许权使用费等多种类型。这种认定模糊性,为运营方提供了税务筹划甚至逃漏税的操作余地。

(三)

一边是技术驱动的产业繁荣,一边是规则缺位下的野蛮生长,如何在鼓励创新与防范风险间寻求平衡?从当前实践看,监管框架构建可从以下维度同步发力。